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,对外代表学校,校长在上级人社、教育、集团等行政部门的领导下,主持学校教育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,政策和法令,执行上级党委、人社、教育等行政部门的决定,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展现代职业教育。按照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,确立学校办学目标,制定近、远期学校发展规划。
(二)主持全校行政工作,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,按照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要求,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,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,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原则,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技能人才;突出技能培训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(三)负责制订学校总体发展规划,制订与实施学校的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,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和校行政会议,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定期、不定期检查和总结工作。
(四)加强学校干部和教职工的管理。妥善任免学校的干部和安排学校的人事、领导;组织教职工的政治、文化、业务学习;抓好教师队伍的建设,负责干部的考核工作并进行奖惩;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。
(五)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。坚持德育为首的指导司想,以教学为中心安排好各项工作,以科研带教研,以教研促科研,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。全面提高师资水平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努力办出自己学校的特色。
(六)贯彻勤俭办学、勤工俭学的方针,管好用好学校的经费,校舍设备。努力办好校办企业、广开财源、增加学校收入,改善办学条件,提高教工的福利待遇。
(七)分管招就办工作,指导、督促、检查、考核招生就业工作。为招生想办法,倡导招优生、招好生。为毕业生谋出路,洽谈校企合作,做好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。
(八)定期向学校董事会、支部通报学校情况,重大事情事先和党组织商定,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,充分发扬民主。重视新时代下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,团结依靠教职工,注重增强广大教职工主人翁的责任感,发挥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(九)代表学校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,建立、完善学校与周边协调工作机制。
(十)完成校区年度创收工作任务。